擬訂臺北市中正區臨沂段三小段318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
- 實施者:耕薪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 規劃單位:耕磊都市規劃股份有限公司
- 建築設計:李文勝建築師事務所
更新單元位置
- 中正區臨沂街71巷、連雲街46巷、連雲街、臨沂街65巷所圍街廓之西南側。
- 鄰近永康商圈、大安森林公園。
更新單元範圍
- 包括臺北市中正區臨沂段三小段318、319、320及321等4筆土地。
- 面積合計1,067㎡。
實施者
- 實施者名稱:耕薪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黃張維
-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0號7樓之1
- 電話:(02)6600-3688
- 統一編號:28175141
- 本案全體住戶決定以自主更新並依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的方式推動重建,並委託耕薪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全體住戶擔任實施者,屬「代理實施者」性質,負責更新事業及營建工程管理等專業技術服務,並不負擔出資責任亦不實際參與分配更新後房地。
- 而本更新事業所需之工程費用、公共設施費用、權利變換費用、管理費用、貸款利息等,皆由權利變換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比例共同負擔,並將產權及資金納入信託管理,確保全案順利執行。
申請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
- 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4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4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及「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 318地號總容積上限為獎勵後總容積≦0.3×法定容積+原建築容積。
- 319、320、321等3筆地號總容積上限為獎勵後總容積≦1.5×法定容積。
建築規劃與都市設計說明
- 一層平面圖
建築規劃設計
- 立面圖
實施方式與選配原則
(一)實施方式:本都市更新事業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
(二)選配原則:本案由所有權人自行協議分配結果,未設限地主選配方式
拆遷安置計畫
(一)地上物拆遷計畫:
- 本案地上物由實施者統一代為拆除,本更新單元內計有合法建號14筆,其中42、111、116、187等4筆建號因參與台北好好看綠美化故已先行拆除不計列拆除費用,故總計拆除面積約1,284.94㎡
(二)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法令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第2項、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9及20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4條
- 拆遷補償費
- 依據「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之建物拆除補償費查定之,5樓鋼筋混凝土造依鋼筋混凝土造五層樓房下級單價18,550元/㎡計算,總計拆遷補償費用為22,807,688元;另42、111、116、187等4筆建號因參與台北好好看綠美化故不計列拆遷補償費用。
- 發放對象:318地號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 發放時程: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10日內通知該建物所有權人領取,並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15日內發給完畢。逾期未領取者,實施者依法辦理提存
安置方式
- 合法建物於拆屋重建期間擬由現住戶自行覓地安置,且實施者已依雙方協議支付租金及搬遷費用補貼,更新完成後依協議內容分配應有之相關權利
財務計畫
- 本案依『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規定提列。
更新前後權利價值鑑價
評價基準日:104年 5月 30日
- 本案預計於104年10月中報核,依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評價基準日應由實施者定之,其日期限於權利變換計畫報核日前6個月內。
鑑價結果比較
- 委託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宇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台灣優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等3家專業估價者進行更新前、後價值查估。
選擇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因其更新後總價值最高,對於本案權利變換範圍內之地主及相關權利人最為有利。
申請分配及公開抽籤作業方式
申請分配位置通知權利變換意願調查函及相關選配文件寄發時間
- 104年09月10日自辦公聽會當日送達親收或以雙掛號郵寄
- 附件資料:
- 附件1:權利變換意願調查表
- 附件2:更新後分配位置申請書
- 附件3:更新後合併分配協議書
- 附件4:更新後應分配價值表
- 附件5:建物及停車位位置編號、面積及價值資料
- 附件6:建物及停車位位置編號平面圖
申請分配期間
- 104年09月11日至104年10月12日(共計32天)
未於期限前提出分配位置申請,或一位置有二人以上申請分配時,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 預定公開抽籤日為104年10月15日(四)上午10時
- 地點為耕薪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大會議室(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0號7樓之1)
- 抽籤方式:由律師見證,先抽順序籤,再抽位置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