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條例

危老條例跟都更條例都是中央法規,台北市都市更新也須依照此條例為原則進行,但其中法規有許多艱澀難懂的地方,需要由專業人員來解釋,所以今天耕薪建設要帶大家來了解「都市更新條例」。若想知道更完整內容,就跟著耕薪的腳步往下看!


臺北,是臺灣首都,是多數早期台灣人夢想的發源地,蘊含臺北百年的歷史記憶,亦載著繁華、創新、多元文化,世世代代的新舊建築交錯在這片土地上,一棟棟充滿設計及未來感的高樓大廈,身旁夾雜著人們居住數十年的老舊社區和公寓,又或是從日治時期便留下的平房。建築代表著歷史的見證、世代的變遷,也意味著這個充滿歷練的城市,已隨時間老化,現在的台北需要加快速度,跟上與日俱進的國際化發展,配合台北市都市更新條例懶人包,啟動都市更新,重塑都市容貌及居住品質,為這個城市注入新的生命力。

什麼是「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簡稱為「都更」,泛指對都市內原有建築物進行重建、改建更新,藉以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公共安全等,且重建後可享用容積率獎勵、賦稅優惠及多項補助,房價也有望增值,有多重好處。

為何要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由於臺灣地震頻繁,災害經常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其中主因除天然因素,跟我們居住的建築房屋有很大的關連性,房屋會隨著屋齡增加而逐漸老化,部分早期興建的房屋也可能有耐震能力不足的隱憂,居住其中的民眾便須承受較大的風險。此外,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許多高齡長者住處,缺乏電梯或其他無障礙設施,容易造成不可預期之傷害,因此,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勢在必行。

台北市申辦都市更新資格?

  • 位於都市計畫區域內
  • 符合地方政府更新單元劃定標準
  • 3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之重建,或2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之整建、維護

若有意參與都更之民眾,只要符合政府制定面積及環境條件,也可提出申請都更劃定哦!

1.申請自行都更劃定資格

都更面積條件劃定-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須符合下列之一

  1. 為完整之計畫街廓者。
  2. 街廓内面積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3. 街廓内鄰接2條以上之計畫道路面積大於該街廓四分之一,且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4. 街廓内相鄰土地業已建築完成,其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卻無法合併更新,且無礙建築設計及市容觀瞻,並為一次更新完成者。但若其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需敘明理由,經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5. 跨街廓更新單元之劃設,其中應至少有一街廓符合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之一,並採整體開發,且不影響各街廓内相鄰土地之開發者。

環境條件-9項指標中須符合至少2項

但位於已開闢或經都市計畫變更公告之捷運場站周邊區域,以捷運車站之出入口為中心,半徑三百公尺內者,至少符合1項即可。

  1. 更新單元內屬非防火構造之窳陋建築物棟數,占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總棟數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並經下列方式之一認定者:
  • 經建築師或專業技師辦理鑑定並簽證。
  • 經專業機構辦理鑑定。
  1. 更新單元內之巷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現有巷道寬度小於六公尺者之長度占現有巷道總長度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 屬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公告之搶救不易狹小巷道。
  1. 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符合下列各種構造之樓地板面積占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比例達2/1以上,且經專業機構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之初步評估,其結果為未達最低等級或未達一定標準之棟數,占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總棟數比例達2/1以上者:
  • 土磚造、木造、磚造及石造建築物。
  • 20年以上之加強磚造及鋼鐵造。
  • 30年以上之鋼筋混凝土造及預鑄混凝土造。
  • 40年以上之鋼骨混凝土造。
  1. 更新單元內建築物有基礎下陷、主要樑柱、牆壁及樓板等腐朽破損或變形,足以妨害公共安全之棟數占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總棟數比例達2/1以上,且前揭建築物之構造符合前款各目年限,並經下列方式之一認定者:
  • 經建築師或專業技師辦理鑑定並簽證。
  • 經專業機構辦理鑑定。
  1. 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確認,未銜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棟數占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總棟數比例達2/1以上。
  2. 更新單元內符合第3款所定各目構造年限之合法建築物棟數,占更新單元內建築物總棟數比例達3/1以上,且符合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 無設置電梯設備之棟數達2/1以上。
  • 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0.7%之棟數,達2/1以上。
  1. 更新單元內未經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開闢或取得之計畫道路面積占更新單元內總計畫道路之面積比例達2/1以上。
  2. 更新單元內之合法建築物現有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且現有容積未達法定容積之2/1。
  3. 更新單元內平均每戶居住樓地板面積低於本市每戶居住樓地板面積平均水準之3/1以下,或更新單元內每戶居住樓地板面積低於本市每戶居住樓地板面積平均水準之戶數比例達2/1以上。

台北市都市更新分為哪幾種?

都更共分為3大類型,分別為公辦、民辦及自辦,其中又分為重建、整建、維護,就讓耕建築帶你了解箇中差異吧!

1.都更類型

  1. 政府(公辦)
  • 政府自行辦理
    由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組成的「都市更新專責機構」實施都更。
  • 政府委託辦理
    意為政府委託都更新機構/建商實施,不動產開發相關業者可透過公開評選程序,通過者即可受主管機關之委託而成為實施者。
  1. 民辦
  • 由土地所有權人委託都更新機構/建商進行都更,並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分配都更後建物的價值比例。
  1. 自辦
  • 由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組成都市更新會自行執行都更。

2.都更實施方式

◆ 重建

指拆除更新單元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住戶安置,改進公共設施,並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使用密度」

◆ 整建

指改建、修建更新單元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公共設施。

◆ 維護

指加強更新單元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延伸閱讀:都更種類懶人包|自辦、公辦、民辦都更怎麼選?申請方式、流程,耕薪建設帶您一次看!


台北市都市更新流程?

都更流程不論縣市,皆依照中央政府訂定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實施,都更主要分為3大階段:

1.更新單元劃定階段

  • 鄰地協調
  • 範圍內說明會
  • 申請掛件(環境指標與範圍檢討書併審)
  • 審議會審議(面積小於1,000m2,須提審議會審議)
  • 核准公告

2.事業計畫階段

  • 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 召開事業計畫公聽會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
  • 政府都市更新處收件審查
  • 公開展覽30日
  • 召開公辦公聽會
  • 幹事會審查
  • 聽證
  • 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

3.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階段

  • 權利變換意願調查
  • 土地相關權利的協調
  • 舊違章戶處理方案
  • 都更前價值評估
  • 擬具權利變換計畫
  • 分配單元規劃
  • 都更後價值評估
  • 自辦公聽會
  • 權利變換計畫報核
  • 政府都市更新處收件審查
  • 公開展覽30日
  • 召開公辦公聽會
  • 權變小組審查
  • 聽證
  • 提請審議會審議
  •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

為加速民辦都更案審議效能,台北市都更處推出都市更新「168專案」,協助以簡化審議程序、優先審理、優先排會等方式加快都更流程。

  • 1=若都市更新案取得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且都市更新審議程序中全無爭議者。
  • 6=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報核後6個月(180天)工作天內審議通過
  • 8=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同報核者,於報核後8個月(240天)工作天審議通過。

此外,台北市政府依循「168專案」,進階推出了「0.968」專案,把1換成0.9,來協助“海砂屋”都更。

  • 0.9=海砂屋都更案同意比例達到90%。
  • 6=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報核後6個月(180天)工作天內審議通過
  • 8=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同報核者,於報核後8個月(240天)工作天審議通過。

※參考文章: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台北市都市更新補助及獎勵有哪些?

一、台北市都市更新補助

台北市都市更新補助最高可以請領到580萬!

  • 條件: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第23條劃定之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且以實施重建者為限。
  • 對象:經台北市政府同意籌組都市更新會之發起人或核准立案之都市更新團體。
  • 補助金額總上限:580萬元
  • 申請時間點:依照每年發布補助申請期間

 1.設立都市更新會,補助新臺幣80萬

  • 籌組階段:於本府核准籌組之日起6個月內,撥付60%補助費用。
  • 核准立案:於核准設立之日起1年內,撥付40%。
  • 或於核准立案時一次請領全額。

※相關法規資訊: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2.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新臺幣各250萬,共計500萬元:

  • 第一期更新會與受託團隊簽訂契約之日起1年內,撥付20%補助費用。
  • 第二期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後1年內,撥付50%補助費用。
  • 第三期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1年內,撥付30%補助費用。
  • 或於計畫核定時一次請領全額。

  3.各款項不得逾申請補助總經費1/2。

另更新單元若為完整街廓或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者,以不逾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1/2為前提,各補助款上限得提高20%。已接受臺北市政府以外相關機關(構)補助者,其補助金額應予扣除。申請時應檢具之相關申請文件請依「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及當年度公告為準。

二、中央政府都市更新補助

中央政府都更補助

三、台北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台北市於108年12月19日發布實施,依都市發展特性訂定多達8項容積獎勵項目,可申請總額度為42%,民眾可自由依照需求選擇中央與地方容積獎勵,最多給予20%為限。

台北市都更容積獎勵

四、中央政府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中央政府制定都更容積獎勵共有13項:

中央政府都更容積獎勵

五、台北市都市更新稅賦減免

台北市都更稅賦減免

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風貌及文化,而台北市便因地制宜特訂定「台北市都市更新條例」,以符合台北市民及城市的需求,讓都市更新事宜更接地氣、在地化;也因應台北市的獨特性,耕建築致力深耕在這塊美麗沃土,為台北構築都市健康、安全的夢想藍圖,期盼今日耕建築為大家統整的條例懶人包,可以讓民眾更加了解都更細節!

耕建築團隊|都市更新.建設,是致力於都市更新領域多年的台北建商,主要以「都市更新」、「危老改建」為開發模式,為客戶提供專業且多元的一站式全程建設服務。若對都市更新有任何疑問、想了解更詳細的內容、想聽專業評估、幫您進行都更重建,都歡迎找耕薪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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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撰寫為「耕薪建設」依據當下各方資料、法律條文所整理、解釋,若與現行法規有所出入,盡請見諒,但也歡迎來電詢問最新的都市更新資訊,我們將有專人為您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