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與地主合建房屋如何分配?|都市更新注意事項
房屋、土地和樓層的分配一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且直接關係到民眾的權益,許多人會產生的疑問,就是該如何分配對自己最有利?因此在本文,耕建築將帶大家深入了解合建房屋的分配方式。
建商合建分配,總共有三種方式:
1. 「合建分屋」
合建分屋指地主與建商雙方按比例分配房屋,且又分為三種分配方式:
l 立體分層:意指為在同一棟的建物,以樓層、戶數相同的情況下,進行劃分,假設每一層有A、B、C、D四戶共12層樓,建商與地主經協議後,建商分得A戶、B戶的1F至12F,地主分得C戶、D戶的1F至12F,此分法便稱為立體分法,雙方爭議也較小。
l 分棟分法:意指地主及建商各自分成不同棟的建物,此為立體分法其中一種,假設地主與建商合建A、B、C、D棟建物,地主分A、B兩棟,建商分C、D兩棟,各自管理各自建物,分棟分法在實務上爭議也較小,但在合建分屋之建物簽約時,賣方仍為同一人,可能是建商或地主其一。
l 水平分法:意指在同一棟的建物,建商及地主以樓層切半分與,假設建物一樣為12層樓,建商分得1F至6F,地主則分得7F至12F,若建築位於商業區,店面價值較高,在實務層面上,合建的地主大多會爭取以水平分法分配房屋。
2. 「合建分售」指地主提供土地讓建商興建房屋,在完工販售時,建商主責出售房屋,地主便需配合出售該房屋之持分土地,且由地主與建商分別與購買者簽訂土地與房屋買賣契約書,並個別向購買者收取土地與房屋款。
3. 「合建分成」與上例合建分售方式類似,不同的是,在房屋出售時,雙方以共同名義或委由建商,與購買者簽訂房屋及土地買賣契約,出售房地之收益金額則依地主及建商雙方約定之比例分配
房屋、土地和樓層的分配一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且直接關係到民眾的權益,許多人會產生的疑問,就是該如何分配對自己最有利?因此在本文,耕建築將帶大家深入了解合建房屋的分配方式。
大家都了解到都市更新有非常多方式進行,從民辦、自辦、到公辦,要簽訂的合約讓你搞不懂嗎?若是走民辦的都市更新,再由建商介入的話,就需要簽訂『協議合建合約』或『權利變換合約』,這時就有很多要注意的細節,從更新前的估價到更新後的選屋,要如何避免與建商簽下不平等合約,造成財務損失呢?
都更很複雜、所需要的工程很大、也需要走很多的行政程序,其中,在最一開始,地主、住戶們就要先決定,要由誰來發起這個都更的專案!大家齊心協力互相信任,一同來迎接都更完的新家。都市更新有很多的種類,常常聽到的「委建」、「合建」是什麼呢?用最白話的方式報你知!